[摘要] 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使得租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陷阱。如何防范在租房过程中的种种“猫腻”,成为即将租房的人们必学的课程。
外来人员也可申请公共租赁房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上,杭州已经突破了传统住房保障方式对户籍的限制,将新就业职工和流动就业人口纳入保障体系。
在杭青年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具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常驻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限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含)以上学历却毕业未满7年(具有博士(含)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该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房受理公告中明确(2011年标准为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即45052.5元),如申报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含)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6.29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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