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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政策因素一般不属不可抗力 买房承诺书面化

——大话地产211期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兵观点精编

房天下  作者:韩雨真  2011-03-15 18:02

[摘要] 1、很多开发商起草的认购书对于购房者都是很不利的,强制开发商签订书面承诺。2、我们一般认为政策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律上不可抗力的条件。

 

一停、二看、三通过

【主持人】:节目的最后请各位站在各自的立场,给各位的购房者提一些建议,新政下如何避免这些风险?

【陈兵】:我感觉现在新政出来的频率是相当得高,对于买方者来说如同过火车轨道口,我都建议是一停、二看、三通过。

,一停。在开发商和售楼员给你大肆宣扬或者大量的口头承诺的时候,你不要心动,停下来,承诺的写成书面的。

第二,多看。我们要看我们签字的所有的文本,一定要都看。从2010年9月国家新政开始,开发商那边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了,比如在你签认购书、买卖合同之前,要你签一份承诺,如果你没有仔细看可能就掉进这个陷井了,这个承诺的作用就是让你无条件履行合同,万一发生了政策风险你也要支付违约金。

还有看三个条款。,关于购房政策。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于房贷的约定,这个一定要有约定,有约定的一定要看是怎么约定的。

第二,对于税费的约定,尤其二手房买卖里面,一定要看清楚对于税费的约定。比如买房人,合同上约定所有的税费买房人承担。如果政策一变,这个可能就增加或者减少了,现在是增加,如果没有约定,增加的这一部分谁来承担?如果有约定,现有政策买方承担违约金。

第三,关于购房条件的约定,一旦国家有新的政策出来导致我在将来签正式合同、怎么样履行的时候以及过户的时候,不符合这个条件了,这个怎么来处理?这个一定要仔细地看。

第三,三通过。三个步骤能够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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