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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政策因素一般不属不可抗力 买房承诺书面化

——大话地产211期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兵观点精编

房天下  作者:韩雨真  2011-03-15 18:02

[摘要] 1、很多开发商起草的认购书对于购房者都是很不利的,强制开发商签订书面承诺。2、我们一般认为政策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律上不可抗力的条件。

 

中介购房者对分违约金属违法行为

【主持人】:请陈律师给我们分析一下,中介跟购房者对半分这个合理吗?

【陈兵】:中介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的,我们从中介的角度考虑,它要违约金的想法可能在于因为它前期做了比较多的工作,最后导致没有成交,他觉得很冤枉。但是另一方面,我想房东违约,中介是可以从房东那里拿到中介费的,这些违约金是上家和下家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所以跟中介是没有关系的。所以肯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当然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觉得购房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再拿起法律武器之前还是可以好好地协商一下来解决这个问题,就像新澳地产和德佑地产他们这些大的品牌,只要向上面的领导投诉反映,底下的员工做这种不符合规则的事情,公司上层肯定会干预的,违约金还是可以拿得回来的。

很多人找到我们律师说这个条款从来没有看到过,说那天我太急了,眼镜没有戴,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个条款。但是法律最后还是要认这个东西的,你只要签字,不管当时有没有看,还是认为你同意了。最后到律师这里来咨询打官司,这个毕竟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作为律师来讲更希望买房人能够把风险考虑在最前面,最后能够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说买卖双方变成仇人到法院打官司,我们也不希望看到。我就提出这么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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