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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关于2014年本区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房天下  2014-04-16 13:16

[摘要]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六、日程安排

2013年12月 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2014年1月 向社会公布《201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底 完成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

4月15日 公开有关信息、相关配套政策

4月30日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截止日

4月底 小学五年级毕业申请在本区初中继续借读材料审核

5月1-7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开通民办小学招生报名网站,民办初中开通本校招生报名网站,接受网上报名

5月9日前 小学完成向一年级新生和五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告知书》工作;小学完成招生告示的张贴工作

5月10日 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10-11日 民办初中学校进行面谈

5月17-18日 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

5月18日前 1、通过网络和快递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

2、通过网络和快递将普陀区申请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名单送交闸北区教育局

5月24-25日 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5月25日 民办中小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6月8日 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民办初中跨区县招生名单交换工作;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截止日

7月4日 全市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民办初中跨区县招收的学生材料、报名就读盲校及聋校学生材料集中交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咨询电话:52564588-7670,7105

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

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普陀区教育局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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