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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没收齐 房子已过户》报道后续 尚未立案

北京晚报  2013-03-27 16:14

[摘要] 北京晚报昨天(26日)刊发《房款没收齐房子已过户》的报道引发了众多读者的关注。今天(27日)上午,多位知名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二手房交易中的各种陷阱几乎难以计数,哪怕是非房产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也不一定能全部避过。据介绍,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目前相当常见的“卖小买大”、“卖旧买新”的连环单。

 

最重要的是付款时机

王律师认为,最值得买卖双方注意的就是付款时机。“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好,交易流程走到哪一步,需要付多少钱。过户之前和之后分别要付多少钱。按照正常的情况,过户之前至少要有80%以上的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办。其余的则在物业交割之后全部办完。”

他表示,对普通人而言,买卖房子很可能是人生中一次相当大的事情,每签一次字都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能听旁人的忽悠和许诺,一切都要落实到合同的文字里,而且还要弄清期间是否有陷阱,如果确定不了,要咨询专业人士,不可轻信中介的口头游说。

进展

警方让补充报案材料 尚未受理

昨天(26日)受害的卖房人在东四十条我爱我家总部经过了3个多的等候,终于拿到了我爱我家开出的“情况说明”,证明这些卖房人在与买方代理人张金凤完成过户后,未收到房屋交易尾款,拖欠尾款总计达1830万元左右,且其中5人的房产已查出在过户后被买方抵押、二次抵押或再次倒卖。

我爱我家客户服务中心总监赫双表示,目前公司法务部已安排6名法务专员来帮助卖房人解决问题。此前,我爱我家公司已帮助卖房人在朝阳法院立案,保全了多套房产,并希望在诉中通过与法院协商,由法院出具司法鉴定函,将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昨日下午,持有这份“情况说明”的卖房人,再一次来到朝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但警方仍未受理,而是告知他们要继续补充材料。

一位卖房人的代理律师张雪东告诉记者,警方此次并未明确称不能立案,只是在询问检方后,认为如未付尾款已做了非法或其他用途,就可认定为买方不履行债务,建议卖房人联系更多受害者同时写出报案材料。

记者上午得到朝阳警方的回应称,警方确实已让卖房者回去继续补充报案材料,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记者另从朝阳法院获悉,已经有4名售房人在朝阳法院提起了6起诉讼,这6起案件已经正式受理。考虑到案件情况紧急,为限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免受损失,朝阳法院特意加快了案件流转速度,目前这6起案件已经由立案庭转交审判庭的具体承办法官办理。(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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