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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5000变5500? 律师:中介擅抬价租客可诉讼

新闻晚报   2012-01-13 15:04

[摘要] “房东委托中介租房子,中介给我的月租金是5500元,直到住了一年半之后我才知道房东的委托月租金只有5000元,我和房东都被蒙在鼓里,中间的差价就被中介公司赚去了!”日前,胡小姐致电本报114新闻热线反映了此事。

“房东委托中介租房子,中介给我的月租金是5500元,直到住了一年半之后我才知道房东的委托月租金只有5000元,我和房东都被蒙在鼓里,中间的差价就被中介公司赚去了!”日前,胡小姐致电本报114新闻热线反映了此事。如今房东委托中介租房、中介瞒着房东私自抬价的事情并不鲜见,有律师建议租客和房东应取得沟通,一旦发现中介存在抬价情况,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对中介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住了一年半才知被抬价

2010年2月,胡小姐通过浦东世纪公园附近一家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承租了位于浦东新区锦绣路上的一套113平方米的住房。房东常年居住在美国,房子是委托中介公司出租给胡小姐的。 “因为房东常年不在国内,所以我和房东也一直都没有取得过联系,所有的事务都是中介公司业务员小汪作为中间人办理。”胡小姐说。

2011年6月份,胡小姐从小汪处得知,房东要回国办事,想来看看房屋状态是否良好。 “那次是我和房东次见面,我很欣喜地发现我和房东从事的职业非常接近,而房东在看到我将他房子保养得较好之后,也很高兴。”胡小姐说,当时她和房东互相留了电子邮件,意在保持联系。“但我发现房东来检查房子的时候,带他过来的小汪有点慌张,有时候还会有意截住我或者房东的话。当时我就留了一个心眼,感觉小汪有事同时瞒着我们俩。”

之后,胡小姐在和房东的电子邮件联系中,果然得知中介公司存在猫腻:房东委托中介出租的月租金只有5000元,比中介公司租给胡小姐的月租金低了500元,而胡小姐和房东两人都被蒙在了鼓里。得知此事后胡小姐非常气愤,立刻找到小汪进行交涉,要求退还多收取的房租。 “小汪却告诉我,她和房东之间的事情跟我没有关系,而且我也在月租金5500元的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了,所以不存在多收房租的问题,拒绝退款。”

租客、中介互指“变造合同”

针对此事,记者根据胡小姐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了这位中介公司业务员小汪。小汪表示此事纯属误会,一切只因胡小姐 “理解有误”。小汪说,此事中中介公司并未有过加价后再出租的行为,房东委托给她出租房屋的时候,月租金就是5500元。“公司无需退还胡小姐任何钱款,房屋月租金是签约双方协商约定的,既然胡小姐已在合同上签字,那就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小汪说。

据胡小姐所说,中介公司在收取她每月5500元租金后,定期打到远在美国的房东的银行卡上的月租金依然是5000元,如何才能让房东相信租客以此价格租赁房屋? “业务员玩了点小花招。房屋租赁合同一共有三页A4纸,页上约定了月租金数额,最后一页上有合同双方的签名。业务员把写有 ‘月租金5500元’的那个页弃用,重新做一个 ‘月租金5000元’的页,再和原来的第二页、有我签名的第三页的复印件发给房东,以此达到隐瞒的目的。”

胡小姐出示了这样的一份合同复印件。而当记者询问小汪此事是否属实时,小汪表示 “变造合同”的不是她,而是胡小姐。 “整个事件中,根本没有 ‘月租金5000元’的合同,这份合同的页是胡小姐自己变造的,以此来印证她自己的观点,再来要求我们退钱。我发给房东的合同,月租金明确写明是5500元。”但小汪无法给记者提供这份合同的电子文本。而由于房东本人在美国,不便与他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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