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房产已过户又被追缴18万税费 深圳曝出二手房交易黑幕

新民网  2013-05-09 14:27

[摘要] 深圳龙岗区的尹先生于2011年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交付了各类税费、佣金共18万余元,房子也过户到名下。

购房者通过中介交易后,被地税局告知税票系伪造。

深圳龙岗区的尹先生于2011年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交付了各类税费、共18万余元,房子也过户到名下。但今年1月,他被地税局催缴税费,并被告知此前他递交的税票是伪造的。新快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尹先生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深圳市检察院已查出类似案件就达12起,追缴税款260万元。

产权中心查到电子税单

尹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他买的是龙岗区中心城公园大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的房子,因工作繁忙,2011年7月他在龙岗公证处公证,委托中介麦某代为办理房产事宜,尹先生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麦支付了过户税费共计183005.72元。当年8月20日,房产过户至尹先生名下。

而在2013年1月,尹先生却接到了龙岗区地方税务局龙城税务所工作人员通知,其公园大地房产的过户税票均是虚假的,要求尹先生去税所补交相关税费。尹先生随后向中介麦某了解情况,对方却说“急什么,又不是你们一单”,往后甚至不接电话。

尹先生发现,虽然他们在龙岗区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可以查到二手房交易税单电子文件,但麦某给他的过户资料中并没有相关税单。

意外卷入公职人员罪案

房子都过了户,税单反而“变”假了?

2012年,尹先生接到龙岗区检察院电话,被告知因调查龙岗规土部门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让尹先生提供购房资料以协助调查,他提供购房资料不久后获悉,这次事件牵涉几十户买房者,均是过户过程中税费出现问题。其中税费金额较大者检察院已立案走司法程序结案,税费金额不大的检察院直接把资料退给当地地税部门核实解决。而尹先生的情况就属于后者。

尹先生就此向龙城派出所报案,但三度报案均不被受理。值班民警表示,尹先生并不是直接受害人,实际受害人应是龙城税务所。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上海官微

掌握沪上最新楼盘动态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