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表态房价远未回到“合理价位”后,关于什么样的房价才算“合理”的讨论正在持续升温。
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表态房价远未回到“合理价位”后,关于什么样的房价才算“合理”的讨论正在持续升温。
此前的3月14日,在“两会”闭幕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说,“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关于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温家宝当时也给出了他的理解,“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房价收入比远离“合理”区
而“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的提法,与“房价收入比”的概念颇为接近。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该指标用于描述地区居民购房的支付能力。
《房价多少是“合理”》一文提到,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果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如果按照这一标准,中国多数城市的房价都属于过高范畴,一线城市尤甚。
此前的1月,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曾撰文提到,目前中国城市房价收入比达8至10倍,北京和上海等城市甚至接近30倍。而即便在房地产泡沫达到顶峰的2005年,美国房价收入比也不过是5.1倍。
人民日报22日的报道中,也援引网友根据“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价收入比/90平方米”的公式,计算出各地的“合理房价”。如北京4387元/平方米、上海4831元/平方米、广州4573元/平方米。这一计算结果,从侧面反映出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过高。
但这一现状也有改变的可能。
摩根大通在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国的房价将下跌5%~10%。如果假设家庭收入每年增长12%~13%,2012年,中国的房价收入比能进一步下降至8倍左右。
但大城市的房价依然承压。摩根大通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房价数据计算表明,到2010年底,平均房价收入比为10.6倍。房价收入比的城市为北京(23)、上海(16.3)、杭州(17.2)和深圳(16.9)。
牵出收入分配难题
眼下,业界对于房价收入比的价值仍存疑问。
住建部有关专家的看法是,3-6倍的说法,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这个比例对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
“房价收入比描述居民对住房价格的可承受性,并非主观判断性指标。如果把房价收入比作为衡量一个地区住房价格是否过高的指标,并据此来人为地假设一个‘合理’区间,未必十分科学。”上述专家并不否认,改善房价收入比是住房政策所要追求的目标之一。
一位国企开发商提出,房价问题的背后,其实是中国收入分配不均的现实,两极分化大。不只是房地产的问题。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也称,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太高,是低估了居民收入。“不少人的灰色收入、财产性收入并未在统计之列,即使是普通家庭的收入统计也有漏洞,房产、股票等财产性收入没有统计进去,而这恰恰是过去十年城市普通家庭的一块财富增值。”
分析人士则强调,房价过高的原因,还是在于商品房供应少,土地量放得少。“我认为中国楼市大多地方都是没有泡沫的,就是十大重点城市中外围以及周边的卫星城存在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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