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地税部门提醒房产税需在年底前缴纳,拒纳者未缴税信息将被纳入联合征信体系,并将从元旦起日罚万分之五滞纳金。
涉税信息变化可申请变更
问: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后,涉税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如果涉税信息发生变化,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
如果纳税人在缴税时发现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有误,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进行更正。
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变更或更正业务。
问:能否委托他人缴纳税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委托他人缴税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税住房的产权证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
问: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可致电021-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上海税务网(网址:www.tax.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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