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委员们就如何构建住房保障的顶层设计、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公平分配机制和质量监督体系等问题询问了住建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委员们就如何构建住房保障的顶层设计、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公平分配机制和质量监督体系等问题询问了住建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虽未详解顶层设计的具体框架,但住建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询问时透露了未来住房保障的发力方向:保障方向上将以租赁型保障房和货币补贴为主,监督管理侧重完善公平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财税、土地、金融等一揽子扶持政策将贯穿整个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方向
以租赁型保障房和货币补贴为主
“住房保障这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我们考虑位的还是基本保障制度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我们国家究竟住房保障的范围是什么、方式是什么、机制是什么、目标是什么、原则是什么,我们认为最顶层的还是这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7日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回答询问时说。
在他看来,从制度上和方向上对住房保障应该是以廉租住房为主和货币补贴为主。现在的方向也在朝着货币补贴为主的方向在努力和行进着。初步设想,两三年以后,很大可能就要逐步转到货币补贴为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当天也表示,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绝不意味着所有的城镇居民都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我们的目标是使每个生活在城镇的居民都能有适当的住房条件。对于经济能力比较弱,靠自己的收入无力在市场上解决住房问题的这部分群体,我们通过保障性住房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这个保障方式,将越来越多地过渡到以货币的补助方式、以无产权的租赁型保障房的方式来解决。
对于此次保障方式的明确,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一开始我们就应该这样做,但由于保障房建设欠账太多,在“恶补”的情况之下,就会出现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的高潮,当双轨制逐渐平衡之后,住房保障就应该是遵循公共租赁住房和货币的方式。她进一步表示,货币补贴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集中建设,其形式也比较多样,比如对一定保障范围之内的人采用补房租的办法,另外,还可采取各种免税的方式。
“这一提法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变化”,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这样的表态 传 达 一 种 思路,即未来住房保障政策实现途径和方式可能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政府不会持续不断的大规模建设保障房,而逐渐过渡到以货币补贴为主的方式。
专家预计,“十三五”期间,保障房新建量将会大幅萎缩,保障房对商品住宅的冲击主要集中于2013年至2016年,其后将衰减。他认为,货币补贴是保障的高级阶段,效率会更高。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类型的保障房将逐渐被取消呢?聂梅生认为,从长远看,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应在保障房范围中取消掉,保障房应逐渐以公租房为主,其他类型的房子可以用更适当的方法界定。陈国强也认为,未来一段时间,保障房的类型需要加以简化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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