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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地王再起争端:复星诉三房企 潘石屹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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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月31日),复星国际发布公告称,已于5月30日就上述地块优先购买权一事,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接获受理通知书。据悉,被告共有6名,分别是中国、上海证大、绿城中国控制的公司。【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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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透露此次诉讼案被告有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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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方面向记者透露,上述诉讼案将有6名被告,包括中国实际控制的上海长烨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昇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控制的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证大五道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城控制的浙江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和杭州绿城合升 有限公司。
其中,杭州绿城合升 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大五道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海之门10%和35%股权,也是上述收购事件中中国的直接收购标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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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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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9日,中国宣布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长烨已与绿城中国、上海证大和上海磐石订立股权及债权转让框架协议,收购了外滩8-1地块50%的股权,作价40亿元。交易完成后,复星和中国各持有该项目50%的股权。但两天后,复星国际发布公告称对此项交易安排“感到惊讶”,认为自己在此项转让安排中拥有优先认购权,如果优先认购权无法得到保障,“公司将采取一切合适的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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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已持续数月 |
此后,绿城中国和上海证大方面表示,上述将股权出售给中国的协议,并没有侵害复星国际的优先收购权。当时有媒体报道称,两家公司未将股权出售给复星国际,是因为后者“压价厉害”。
不过,复星方面此前一直没有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直到昨日,复星国际方面突然发公告称,已向法院方面递交了诉讼,并获得法院的受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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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国际:起诉因沟通无果 |
复星国际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是因为之前与相关各方的沟通没有结果,只好采取法律手段来保障公司权益。该人士表示,在拥有该地块权益的“上海海之门合资公司”的公司章程里,曾经对复星国际的优先认购权作出过规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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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大和绿城:公司并未直接转让海之门股权 |
根据此前的公告,双方的争议在于,绿城中国和上海证大向中国出售杭州绿城合升 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大五道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侵害了复星国际的优先收购权。
当时,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告称,公司并未直接转让海之门股权,而是转让间接拥有上述公司的上海证大五道口100%的股权,并没有妨碍复星国际的优先购买权。
绿城中国首席财务官冯征昨日也表达了同一观点,称绿城方面在作出这一安排时,曾详细研究过相关法律以及海之门的公司章程,发现上述股权出售并没有妨碍复星的优先收购权。绿城常务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寿柏年也表示,绿城中国和中国之间就上海外滩8-1地块的相关交易已经达成,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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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侵犯复星优先购买权 |
以下为中国官方微博回应全文:
我们注意到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8-1项目权益转让的诉讼公告,我们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此案的诉讼文件。我们认为复星发起的诉讼是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中国收购8-1项目的50%权益,并不涉及转让海之门公司的股权,复星就此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也不存在我们侵犯其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复星先于中国和证大地产、绿城中国商讨购买8-1项目50%的权益,但三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之后,中国才开始与证大地产、绿城中国洽商,期间中国、证大地产均一直向复星通报相关进展,但复星终给出的商业条件低于中国。证大地产、绿城中国选择和中国成交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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