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4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对把保障房贷款纳入公积金调整体系表示赞赏,认为它的出台进一步表现政府关注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问题,正逐步落实和完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2011年4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0.5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除上述常规的调整外,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知”中,保障房贷款首次纳入公积金调整体系,提出“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将保障房贷款纳入公积金调整体系意义何在?搜房网时间连线沪上知名专家进行解读。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对把保障房贷款纳入公积金调整体系表示赞赏,认为它的出台进一步表现政府关注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问题,正逐步落实和完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尽管公积金利率也有所上浮,但相比商业贷款来讲仍相对较低,对于资金就相对紧张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讲,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房能减轻部分购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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